(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6年9月4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冯先生对“三星网上商城”的投诉称其产品质量缺陷且无积极态度。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内容:
冯先生于2016年8月15日参加了中国三星官方举办的“千人体验团”活动,购买了一部note7手机,订单号: SAM16081529318。
于8月18日收到货物,但是由于通话听筒有杂音以及自带的手写笔有问题在8月23号用顺丰快递发回手机进行换货。于8月31日收到新手机,但是到手以后依然存在听筒杂音质量问题。众所周知note7手机由于存在爆炸潜在缺陷需要召回9月1号之前发货的手机,也就是“千人体验团”的手机,召回方法是顺丰快递拿现货上门更换,且有大概价值几百元的补贴。
我联系客服因为我的新货是8月29发出理应属于召回批次,但是客服告知我已经更换过货物且不在问题批次内所以不予此方法召回,如有其他质量问题,请先邮寄回上海三星仓库待到货售后检测以后才能发出新货,且没有任何补偿。但是,这种方法就需要十天时间。
第一,三星手机质量缺陷不是我造成的,第一次退货是因为产品本身有质量问题我自行退回换货不是由三星召回,已经耽误我正常使用一周的时间。第二手机现依然存在质量问题,客服却一直推诿说不属于召回批次。且现有新的方法送货上门进行更换却不予实行,直接造成我的多种损失,电子产品由于贬值太快,可能过了半个月手机只价值5000了。我觉得这种诉求很正常,请同志们监督咨询一下,以免有过多群众有损失。
据《2016年(上)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www.100ec.cn/zt/16tsjcbg/)监测统计,质量问题、售后服务、退款难、发货迟缓、退换货难、不发货、网络售假、网络诈骗、订单取消、虚假发货为“2016年(上)网络零售十大热点被投诉问题”。(文/萱儿)